2008年12月29日星期一

言论自由初谈

言论自由,通俗点来说:就是任何人都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发表任何意见。
首先要强调的就是“任何人”,即不论这个人是男人还是女人;是富翁还是乞丐;是总统还是平民;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均可享有这一自由说话的权利。而至于说犯人因为非言论犯罪遭受处罚被剥夺言论自由的权利,我持保留意见。
不受限制是指在这个人在处于无任何法律上的处罚的状态下,不应该对他有任何的限制。
任何意见包括那些侵害他人权益的意见,亦包括那些法律所禁止的意见。但是这个人在发表这样的意见后,可依据法律对他作出处罚,处罚可包括剥夺言论自由的措施。
但是人若要发表意见,总不能对井空谈,即人终究要至少有一位传播对象。而如果并不限制一个人发表意见的自由,但是却限制人听到意见的自由,那么言论自由的意义也就失去了,因为无论你怎么自由地说话,都没有人能听到。
所以也必须要保障人听到意见的自由,即不能在传播的过程中有任何违背法律的管制。
而如果涉及因为人的身份差异产生的言论的不平衡的影响力;或者由于媒体自身的立场甚至是利益选择而产生的言论一边倒现象;甚至涉及到法律本身的限制并不合理的担忧……这些虽然都与言论自由相关,但都不是言论自由领域内的问题。
确保言论自由本身的实施,就意味着获得不同意见是可能的,意味着开办维护自己立场的媒体是可能的,诉求更改法律是可能的(虽然依然需要有公正的法律更改制度)……这些问题都可以在言论自由制度之外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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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在这里,将来如果有可能的话会展开相关的案例。
祝大家新年快乐。

2008年12月23日星期二

通知——答刘磊提问

接上级通知,自2009年开始,本博客范围内,对中国共产党不再简称为“贵党”,统一简称为“土共”。
有关“土共”一词的含义,详情请参考这里
“土”另可解释为“土匪”的简称。
特此通知,望为周详。如在实施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映。

2008年12月22日星期一

呵呵,还要抵制家乐福吗?——“别有用心”的转一个新闻




昨日上午,石景山万达广场开业,位于广场地下一层的家乐福提前数小时闭店,并摆放告示牌称,超市因内部调整,改在本月26日再开门营业。
有顾客称,当日大量顾客拥入家乐福,并发生货架被挤倒的情况。加上上行电梯暂停运行,致使顾客离开超市的速度放缓,超市内显得更加拥挤。
武警引导顾客进入超市
昨日早上8时开始,万达广场的各个店面人流逐渐密集起来,新开业的家乐福超市尤其人多。从早上到中午,家乐福门前和店内都排着长队。为了维护现场的安全,大批武警在现场维持秩序。家乐福等商场的经营者表示,本次出现的人潮有些出乎他们的意料。
据顾客李先生介绍,两周前,万达广场家乐福超市已经给附近上万户居民发放了开业宣传单,地点涉及周边的七星园、六合园、老山、远洋山水、鲁谷等十余小区。此外,每张宣传单上,还包括一张5元的抵金券。
“新店开张,油、米、面、肉低价促销,还发券,能不吸引人吗?”李先生说,昨日上午9时许,他原准备赶在超市刚开门就进去转转。但一到万达广场,只见家乐福门口聚集着大量顾客,数百人的队伍早就排至数十米外,并还在不断膨胀。为维持秩序,工作人员在队伍两侧安置了简易护栏,同时,数十名武警一字站开,引导众人进入超市。
“等了一个小时才轮到我,里面已经挤进了上千人。”李先生说,卖场内,还有工作人员打出“请勿奔跑,注意安全”的告示牌,流动提醒着顾客。
有顾客笑言,由于人太多,他在超市内的行动完全是“身不由己”。
收银台附近货架多次被挤倒
多位顾客称,昨日下午1时许,超市电梯上行段暂停运行,致使大量已购物完毕的顾客离开速度放缓。由于仍有顾客不断地拥入,超市内变得越来越拥挤。
“特别是收银台,乱成一团。”有顾客说,当时,因埋怨收银员速度慢,有顾客与工作人员发生了争吵,而顾客之间也为了加塞等问题发生口角。其间,收银台附近的货架多次被顾客挤倒,导致工作人员反复收拾。
至下午4时许,工作人员在超市门口摆好告示牌后,超市提前关门。告示牌上未具体说明提早闭店的原因,只是称“内部调整”,其再次开门营业的时间改在本月26日上午8时30分。
闭店后仍有不少顾客前往
“到了傍晚还有不少人拿着券过去,全都白跑一趟。”市民王先生说,宣传单上写明的是晚上10点闭店,没想到会提前闭店。
昨日,记者未联系上万达广场家乐福的有关负责人。有知情人证实,该家乐福当日拥入大量顾客,发生货架被挤倒等事情。目前,超市要暂停营业,到26日再开业。

2008年12月15日星期一

作茧自缚的味道不好受

前段时间发生的一件事儿,颇有点作茧自缚的味道。

公安部长孟建柱同志说,我们一定要狠狠的严惩袭警,对这些拿我们六扇门不当回事儿的,竟然敢太岁爷爷头上动土的主儿,哼哼... ...此言一出,网上一片哗然,好多正愁没来得及为杨佳同志申冤的人们纷纷向建柱同志抛来板砖,吐来口水,毫不吝惜。之所以被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的六扇门平时有很多地方太不文明,过于霸道,激起了民愤;但是有一个理由是这样说的:贵党不是主张刑事基本政策为宽严相济的吗,怎么轮到袭警时,就只有严惩不怠了丫?这不是赤裸裸的与贵党方针政策相悖吗(只有严,宽没了)?这不是不拿老百姓的人权当回事儿吗?这不是说,反正枪在你丫手里,谁要是敢欺负你丫,就是死路一条吗?这种话都敢说,真是找拍!

我看了这个理由时,哭笑不得。甚至我觉得孟同志栽在这块砖头上,比较划不来。在和谐社会的大语境下,我党提出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但是此政策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内涵和外延怎么样,恐怕是很难说清楚的:据我所知,两位主管的高层领导人对其定位就很不一样(一位称其为刑事司法政策,另一为基本的刑事政策),学者对其解释时,也是云山雾罩,不知所云(如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一本专著)。

模糊的东西往往是危险的,因为你无法知晓他的本质,只能尽量拿捏。甚至说这一点点的拿捏,我们的司法官员又能有多大的权力进行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绳子都是现成的了,你个小屁法官还能有多少能动司法的空间?换句话说,宽严相济在司法阶段几乎是没有实现的空间的。而在立法上,则刑事领域的立法以讲求明确性为原则,所谓罪刑法定说的即是此意,因此既然明确,就也没有什么地方给宽严相济折腾了,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宽与严在规定时已经确定。而且,多年来我们坚持的原则一直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这样一来,似乎宽严相济就更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人民大学有位著名的学者,慧眼看出了宽严相济和惩办与宽大的区别,即宽与严的位置大不相同了,这体现了多么多么重大的理念的不同......云云。此不同便迎合了孟挨得板儿砖。贵党在不同的时期,就是会发表出一些正确的不行的理念出来,概括成经典的短语,深入宣传,以体现先进性(先进性也是其中一个短语)。宽严相济是啥东西?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贵党的政策性政绩呗。所以理念归理念,在实践中,可千万别拿他当回事儿,它是治不了病的。记得一位海淀法院的法官回答过我这个问题,他说:“所谓的宽严相济,就是依法判案,没什么别的。”精辟。在此,我想,我们应该反思的是: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政策?

再来回头看看孟同学因为有人拿宽严相济这块砖被拍的值不值得。难道袭警的那些人不应该严惩吗?可又是谁给人这块砖头的呢?

作茧自缚。

2008年12月14日星期日

敛财于无形之中

六扇门推出个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中心,有偿提供公民的身份信息核查功能,每次收费5元。新闻一传出,自然又惹来一通骂。可是您骂归骂,要是想用他们的服务,还是照样得交钱。
我长了个心眼,仔细想了想,平时跟人打交道不多,也不做什么大生意,骗子不会来找我,我用不着六扇门提供的这服务。这样一想,心里也就稍微平衡了点。
可不想那天我去银行办个银行卡,人家收了我五块钱的成本费。我觉得十分纳闷,这卡上面就写着是你银行所有,而且我每年还交年费呢,你哪来的成本支出啊?思前想后,最后终于豁然开朗,想到我办卡的时候,银行经理还要拿我的身份证到电脑上鼓捣一会儿,八成是去六扇门核对我的身份信息呢,这五块钱,应该也算是银行帮六扇门代收的吧。
这一想就十分心寒了,原来甭管我怎么躲,人家六扇门还是有能耐从我这里搜刮走钱的,你可以一辈子不去银行开户吗?就算你可以,你可以一辈子不租房不买房吗?你可以一辈子不找工作吗?六扇门一声令下,这些程序都得来个身份核对。
看来我且得被剥削了。
再说说我们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本来依照法律规定它所做的许多事情都是合法的,比如说向KTV收版权费,我也曾坚定不移地站在它的那一拨,直到音著协总干事屈景明先生发表了《北京晚报你要干什么》这篇文章,并且宣称要把文章“抄送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版权局、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厅、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局、新华社、人民日报等13个部门”。直到我看到这些文字:
水台月 [221.221.195.*]
@2008-12-13 11:46:12
答复上面的老兄,其实北京晚报还是有一群很有理想的人的.
关于音乐著作权协会和音集协KTV收费的事情,我曾做过好几个月的调查,做了追踪报道,但是结果很郁闷,越查水越深,最后不说上头怎么样,我自己都放弃了.
某当事人就这么跟我说得:
"你可能也知道,在台湾和日本,他们收版权费都是黑社会在收……现在我们做这个事情的是谁你知道吗?……"
最近收费的事情如火如荼的开展,我的采访中,很多时候并不是业者不想交,而是他们不想交给这些掌握了集中权力的人,一个是定价没给他们讨论的余地,二个是公然使用国家公器威逼利诱,所以他们宁愿自己跟各唱片公司谈去。但是这是不允许的。
而一个核心点,这个收费牵扯到的利润每年大概在数百亿。

借手中重权,甚至借其太子党的地位,熟练地运用我们不熟知的潜规则,甚至以合法的表象,于无形之中敛取巨财,这样的事情,我想如果我们专门作调查,最终只会寒心地发现,它充斥着整个国家。而我们这些星斗小民,在不知不觉中被吸取了血液,养肥了那些鱼肉我们的巨鳄,到头来落得一无所有,却还不知道应该如何反抗,甚至不知道对谁反抗。

2008年12月13日星期六

一个美丽的岛屿(或仅为序言)

美丽岛事件(或称高雄事件,当时国民党政府称其为高雄暴力事件叛乱案)是于1979年12月10日的国际人权日在台湾高雄市发生的一场重大官民冲突事件。以美丽岛杂志社成员为核心的党外人士,组织群众进行示威游行,诉求民主与自由。其间发生一些小冲突,但在民众长期积怨及国民党政府的高压姿态下却越演越烈,竟演变成官民暴力相对,最后以国民党政府派遣军警全面镇压收场,为台湾自二二八事件后规模最大的一场官民冲突。
美丽岛事件发生后,许多重要党外人士遭到逮捕与审判,甚至一度以叛乱罪问死,史称“美丽岛大审”。最后在各界压力及美国关切下,终皆以徒刑论处。
此事件对台湾之后的政局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使得国民党不得不逐渐放弃迁台以来一党专政的路线以应时势,乃至于解除38年的戒严、开放党禁、报禁,台湾社会因而得以实现更充足的民主、自由与人权。并且伴随着国民党政府的路线转向,台湾主体意识日益确立,在教育、文化、社会意识等方面都有重大的转变。


台湾有另一个名称叫“福尔摩沙”,在16世纪当时的葡萄牙船只在经过台湾海面时,从海上远望台湾,发现台湾岛甚为美丽,于是高呼“Ilha Formosa!”,在葡萄牙语的“Formosa”为‘美丽’之意,“Ilha”为‘岛屿’之意,故翻译为美丽之岛,因此“福尔摩沙”取葡萄牙语“Formosa”音译而来,在1950年代前是欧洲国家对台湾的主要称呼。

------------维基百科

刚刚过去不久的12月10日,是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发布六十周年的纪念日,为了纪念这个日子,更是为了发出自己的声音,三百多名民主人士联合签名,发布了《零八宪章》,宣扬广泛但却是基本的司法权利,民主权利和人权,要求实现民主、共和、宪政的现代政治架构。签署者中,有张思之、茅于轼、贺卫方、余杰、冉云飞、腾彪等著名的民间人士。

然而就在《零八宪章》发布的前两日,亦即12月8日,签署者之一、著名作家刘晓波在住处被北京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刘晓波被逮捕之后,有众多民间人士奔走呼吁,要求当局立即释放他。而牵涉他入狱的这份《零八宪章》,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许多人通过互联网开始广为传播这份文件,并且向联系人发信要求签署上自己的名字,而不管可能因为签名而遭遇到与刘晓波一样被羁押入狱的处境。

这些人士的努力当然遭到拥护执政党立场的人的嘲讽,他们被冠以欧美走狗,反动人员等等的头衔。他们也遭到一些希望在确定一党专制的前提下温和改革的人士的批评,认为这种稍显激进的方式没有任何价值,在政治上显得十分幼稚,只会招致强硬派更为血腥的镇压,而不利于循序渐进的改革。

2009年马上就要到来了,这是一个特殊的年份,20年前的六月四日,在北京的天安门广场发生的事件真相至今依然被当局隐瞒,当时北京的大学生们借纪念当时的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逝世之机,在天安门广场集会,要求反贪污、开放言论控制、实行民主选举等要求,被当局定性为反革命事件,并遭到军事镇压,死伤数千人以上。二十年后,一些因为参加当时的民主运动而流亡海外的人士,将发起纪念六四事件二十周年的活动。他们要求还原真相,推行民主。

二十年过去了,中国的经济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中国的政治依然是停步不前,首先就是表现在言论的极度不自由上。因言获罪依然是执政党一个强大的维护自身利益的不合理工具,通过包括出版物监控、网络屏蔽等的言论控制,执政党经常通过隐瞒事实,转移视线等手段来误导人民。而对于开放党禁、实行直选、军队国家化等话题,当权者们更是讳莫如深。

但是由于互联网的特性,资讯的传播更加自由,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穿越了当局的紧闭,更为容易地得知了真相。更多的人醒了过来,政府却依然是那个冥顽不灵的政府,而当后者终于发现那些自欺欺人的官话已经不奏效的时候,当人们发现原来自己应有的权利已经被剥夺得太多,他们既可以合理的象此起彼伏的的哥罢工事件一样争取回权利,也可以象瓮安、陇南所发生的事件一样用不那么和平的方式要求正义。

政府繁重不堪,已经开始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了。地方官员们不知道这些事件真正发生的原因,就算知道了他们也没有能力去改变,只能头痛医头。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政府正在逐渐失去自己作为一个民意代表机构所原有的人民的信任。

我们都应该开始跟时间赛跑,去排除出现大范围动乱的可能。

中国的命运如何,中国的前途如何,也就是说中国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我想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很明显的。关键的是,由谁去作出这样的改变?用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去改变?

我想,如果要思考这样的问题,是有必要参考那些已经走过这些道路的人们的经验的。而我能想到的一个最有参考价值的,就是台湾人民的经验。陈水扁作为一个政权的最高领导人,居然还深陷贪腐巨案,或者这已引起那些怀疑民主人士的一轮又一轮炮击,但是,贪腐不是民主社会特有的,民主社会特有的是即使是最高领导人也会由于贪腐而被司法制裁。马英九在就任前公布了他的个人财产,我们的政府领导人什么时候能公布自己的个人财产,恐怕连他们的儿女任职何处都要列为机密。

更为重要的是,台湾的过去,象我们的现在一样,是一党专政。台湾人民,是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斗争,才终于有今日的民主社会、自由社会。我要说,他们的社会制度,就算有再浓的黑帮因素,有再浓的政治黑金因素,也有一个我们没有的自由精神。他们斗争的经验,他们斗争的勇气,都可以为我们所借鉴;他们斗争的成果,我们也坚信一定会在我们这里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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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直在关注台湾历史,也就是出于上述的原因。文章中含有许多为当局不容的观点,很有可能会导致这个群体博客的沦陷,我在这里征求大家的意见,这样的牺牲是不是值得的。

2008年12月12日星期五

“难道德国占领了英国,英国就永远不演莎士比亚了吗?”

艺术到底是不是应该独立起来呢?这里值得去想的只是应该不应该的,而不是能不能或者是不是的问题。《梅兰芳》如果没有梅家后人的“艺术指导”,能否更好看一些呢?想要表现的更像一个凡人的梅是否会更加的真实呢?当年霸王别姬之所以好看,一方面是凯歌导演的才气正值当年,一方面也是因为没有这种艺术指导的吧。我不认为廉颇老矣,只是身不由己。《海角七号》倘若有一天真的能够突破艰难万险的来到大陆公映,是不是能够保持这原汁原味呢?倘若被和谐了,海角七号是否还是海角七号呢?在香港公映时,海角被改动的地方只是:将闽南语改为粤语,并在字幕处做以解释罢了。但在大陆呢?先解决门槛过高问题吧。

电影也好,戏剧也罢,表演出来是谁在看?不是政治家,而是老百姓,老百姓里有几个整天神经兮兮的见到个有点“意思”的镜头就敏感的要死要活的呢?没几个吧。即便是搞政治的,坐下来看电影时,也成了老百姓中的一个,既然成了老百姓,就不要老是三句话不离本行的不让百姓看到更高水平的电影了吧。梅家也是一样的,既然有胆量拍这部电影,就不能只拍光辉的梅兰芳,不拍真实的梅兰芳。这就好像是说,你陈凯歌可以评价我,但不许客观的评价我。

中国成天自称为泱泱大国,而我总觉得这大国应该是有一颗宽容的心的。前两天看到网上说日本的民意调查,对中国有好感的日本人的比例又有所下降,对中国有厌恶感的日本人的比例又有所上扬。不少愤青又开始骚动了,高呼警惕小日本的声音不绝于网络。我注意到有两篇文章,一篇为“我看到一个真实的日本http://view.news.qq.com/a/20081211/000028.htm”,另一为“日本人对中国无好感,我们也应反思http://view.news.qq.com/a/20081210/000032.htm”,倒是理性了许多。

电影也是一样,不过是一种意见的表达,干嘛非得掐在人家脖子上不让人家好好说话呢?让人家导演做自己的电影,不也是一种言论自由吗?或许当年台湾人和日本人就是那个样子的关系,或许现在的台湾人就是那样的一个生活状态,那么,真真切切的展现出来,又能怎样呢?难道,一部电影,就能对两岸起到什么副作用?又或者一部电影,梅兰芳就不是大师了?

要么,就别说自己是大国;要么,就请宽容些。

2008年12月7日星期日

爱国主义与抵制法货

爱不爱国,这本来就不是一个问题。我现在还 清楚的记得,在上幼儿园的时候,老师在课堂上说,要爱国,要爱党。老师在讲这些话的时候,底下的小朋友们大多还是在干自己的事情,而我却很认真听老师说。 在星期一早上升国旗的时候,我看着国旗伴着国歌慢慢升起,我忽然感到一阵莫名的激动。我敢用我前途发誓,以上这个故事绝对是真的。虽然这已经可以说明我从 小就是个爱国的好孩子,可是前几天,和金子、小三在讨论韩国将江陵端午祭申遗的事情时,他们还是攻击我不爱国。我很委屈。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仔细审视了一下我最近的言行,发现自己真的很喜欢批评政府。连Alen Shore也 意识到“不要问国家能为你做什么”,或许我真的该改一改,向主流爱国人士靠拢了?不过,看到昨天的环球时报,我想我还是不适应这样的主流。萨科奇见达赖是 最近金融危机下的一点点缀,环球时报自然不遗余力连篇累牍的报道此事,语气甚是强烈。中华网上的帖子更是牛,随手拈来一篇,题目是《中南海今夜无眠》—— 我就纳闷了,有些人对于这种事情怎么比苍蝇看到shit还 要兴奋呢?西藏问题不比台湾,我国早就对西藏实施了有效占领,这一点风烛残年的达赖也是无能为力的。难道就凭他口吐莲花的一张嘴西藏就分裂了?萨科奇接见 达赖,这是多了不起的一件事呢?会后萨科奇顶多说要敦促中国改善西藏的人权状况。这和分裂西藏简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的事情,可就是这样,有些人就恨不得让 全中国的人意识到现在已经是“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的时候的,同时不忘将全国人民代表一下,宣称“中华民族很愤怒”云云,更有爱国者已经开始要抵制法 货了。说到这里,我忽然想到,奇怪,见过抵制日货抵制法货抵制德货,咋从来没见过抵制美货呢?为啥单单就把这个资本主义世界最大的头子给轻易放过了呢?难 道美国做“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事情”还少吗?像接见达赖这种事,法国又不是原创,可爱的布什同志在任内接见达赖N次, 更在“和平解放西藏日”悍然接见达赖,中国政府也就是照例抗议一下,从来没见过舆论如此的狂轰滥炸,更未见爱国者要抵制美货。对比一下世界影响,无论是法 国或是欧盟,都不能和美国相提并论。让我小小的恶毒一下,爱国者们大概是抵制不起吧。日本货多是一些电子产品,国货几乎都可以替代;法国货,呵呵,我倒是 想抵制,为人民服务的肉食者们早就抢先一步,挡在人民面前,长期默默忍受着LVChannel这些法国产品的毒害,Thanks for them!至于抵制美货,怎么抵制?爱国者们舍得自己电脑里的CPU吗?

今年的就业形势如此之差,报纸上招聘会上人山人海的照片让人触目惊心,研究生争卖猪肉的新闻充斥着版面。更有无良媒体在评论就业形势时,对大学生将期待月薪降到600元赞许有加。同样是这些媒体,现在又在左右舆论,大炒达赖事件,甚至叫嚣要在经济上惩罚欧洲。2007年我国全年外贸顺差2622亿美元,当年110月,我国对欧盟国家顺差就达到1100亿 美元。我国早就是世界经济的一环,叫嚣经济惩罚,伤人一千,自损三百估计都拿不下来,更何况在金融危机的今天。在这种小事情上大动干戈,到底是爱国者还是 败国者?转移视线转嫁危机这种小伎俩也许能够鼓噪一时,却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最后,我想引用列宁的话作为结尾:每当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出现重大危机的时 候,爱国主义的破旗就又散发出臭味来。

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

比较有感触的两个案例

这几天心情不是很稳定,起起伏伏的折腾了好几个来回。很惭愧的说,好几天都没上博客了,今天一进来发现版面很清新,感慨原来谷歌的地盘可以这么漂亮,真是不错。同时谢谢陈烨茂的努力工作。
不过这几天倒是读到了两个案例,很有感触。拿过来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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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外来工王某的母亲猝死福建南安一出租房内,因无钱葬母,他含泪将遗体装在麻袋里,沉尸“水葬”。28岁的王某因涉嫌侮辱尸体罪被刑拘。

2.19岁顺义农民李大伟,身患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去年8月,为了筹集看病的钱,他铤而走险抢劫他人,后被判处7年徒刑。今年年初,监外执行的他,为了进入监狱,“获得国家免费治疗”,不惜再次持械抢劫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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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刑法的,对这些关于犯罪的社会新闻总有一种抵触情绪,不喜欢看这些报道。这两个案例却使我心里堵了好久,我思考了好久不知道这个所谓的“侮辱尸体”的行为是否应该成为刑事审判的对象。倘若真的是要对他进行判决,那个法官又要做怎样的痛苦抉择?
我没有钱,但我还想活着,仅仅是一个想活着的念头,我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对于这样一个人,我们的法律必须无能的做出庄严的判决,可是留给我们思考的同样很多。
最好的社会政策才是最好的刑事政策,李斯特这句名言在今天,又需要怎样的认真对待呢?
司法确实是门艺术,法治确实需要智慧。法制,你太重了。

一些改变

改变了版面
增加了访问统计和友情链接两个元素
友情链接中添加了我自己的一个博客
我找到了房贺的博客,但是里面什么内容都没有
马姐姐和刘磊,告诉我你们的链接地址吧

2008年12月2日星期二

先承认问题

比利时公共广播机构VRT驻华记者Tom Van de Weghe的采访队,报称11月27日在河南省中部采访当地艾滋病患者时,遭八人袭击,他们被拖出车外和殴打,还抢走他们的采访笔记簿和金钱。香港媒体报道,中国外交部表示,正在调查比利时记者在中国采访时遇袭和遇劫一事。
我们国家这些秘密机构和人员的存在,大都为了此类行径,真正的保护国家安全,反而成为副业了。
据中国政府和世界卫生组织此前公布的一份报告,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的艾滋病毒感染者人数由大约70万,但是官方正式承认的艾滋病患人数却只有26万。在所有有关艾滋病的讨论中,有些群体被有意无意的忽略了,其中包括性服务业以及同性恋群体。但中国民间艾滋病救助团体爱之行负责人万延海表示,这两个群体恰恰正在成为中国艾滋病毒传播的一个重要途径。
政府不会考虑承认性服务行业,民间也会有许多声音支持政府的行为,个中缘由太过复杂,我们无法就此进行评论。但是我们必须承认,性服务行业既然已经在中国存在了那么多年,从广义上来说甚至在毛泽东时代都能存在,那总有它存在的理由。我们要做的,就是尊重这个事实,作出针对的政策。
政府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如果对性从业者进行相关的防治教育和帮助,那就会被指责承认此行业;但是不去帮助,可能艾滋病就会成为溃坝的三峡水库一样不可收拾地泛滥开来。在这两者之间进行选择,我们聪明的政府当然会选择后者。因为艾滋病再泛滥,似乎只要洁身自爱就可,但要政府作积极动作,那么官员的乌纱帽可能难保了。
讨论到同性恋群体,情况更加不容乐观,目前甚至为其呼吁的声音都微弱得几乎让人听不到,更不要说相关的研究和帮助设施了。
这个时候,找出问题,解决问题并不困难,困难的竟然是承认事实,承认问题。不敢去打破自欺欺人的局面,一味地隐瞒、打压,到了纸再也包不住火的时候,是不是再能如SARS事件那样幸运地免于劫难,就很难说了。
掷色子,你能保证每一次都能掷到六?

2008年12月1日星期一

锦衣夜行

感谢小陈同学的邀请。
初次冒泡。大家好。

第一次看到这个博客,匆匆忙忙只有几分钟,之后这几天“锦衣夜行”这个成语便一直在我头脑里出现,反反复复。
随便找了一下,发现这样一段话,我转贴在这里:
现代语言中,(锦衣夜行)还表示一种感觉 穿着华丽的衣服独自在深夜的都市街头行走,是一种后现代主义自我感觉.
  很喜欢这个词的意境。一个美丽的人在黑暗中行走。那种孤独的感觉。
  在现实的束缚中,让灵魂保持着这样的心情,是有一些疲惫的。
  就象感觉写字是很累的事情。但是无法放弃。
  这些敏锐的感觉,因为自己的没有放弃,而感觉到与别人的不同。
  也许就是灵魂的一件锦衣。即使是走在黑暗里。


用一句流行的俗话说,低调也是一种姿态吧。呵呵,祝大家都好!

2008年11月29日星期六

律协直选,试试又何妨?

恕我后知后觉,九月份闹得沸沸扬扬的北京律师要求律协直选的风波,我是这几天才知道。

35名律师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提出要进行律协直选?北京律协进行了解读:他们借北京律师协会换届之机,利用部分律师参与协会行业管理的热情,打着 “律协民主管理”的旗号,其本质是妄图摆脱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和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全方位否定我国现行的律师管理制度、司法制度直至政治制度。

35名律师的在网上发布题为《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以及其后通过手机短信,网络邮件等形式扩大宣传的性质是什么?北京律协给予了定性:任何人利用手机短信、网络等媒介,采取私自串联的方式,以推动民主选举为幌子,发表煽动性言论,在北京律师中制造谣言,蛊惑人心,试图拉拢不明真相的律师支持所谓“北京律协直选”都是非法的。

35名律师的行为,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北京律协给出了一条明路:广大北京律师要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少数律师“推动北京律协直选”的真相,从坚持北京律师行业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北京律师行业良好社会形象的角度出发,自觉抵制少数律师不正确的言论,不被他们所利用。

在这场风波中,北京律协和北京的‘一小撮’律师形成了针锋相对的局面:一封呼吁书,将对目前的律协的种种不满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律协这个“律师的娘家”被贬得几乎体无完肤;另一方面,律协当然受不了这一记重重的耳光,自己的会员竟然窝里反,这怎么能忍受得了?于是,律协开始上纲上线,从政治上打垮“敌人”。各路媒体纷纷报道此事,随着影响力的扩大,参加签名的律师人数也在不断增加,但是迫于种种压力,也有一些律师从签名中撤回来,做回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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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北京律协的官方网站上发出的对呼吁书的回应首先的感觉是相当失望:万万没想到的是,北京律协这样一个律师的协会,说起话来竟然也是这么的简单粗暴,某一大党的政府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惯用语词,在律协的回应书中竟也出现,而且毫不逊色。自己人(而且都是法律人)之间的对话,不能摆事实,讲道理,偏偏要用大帽子扣人,实在不应该。

狗不会乱咬人,若是咬人,一定是它被打中了。律协的反应之所以剧烈,想必是闹事的律师真的触到了什么东西。我们反观他们提出的一些问题:首先是选举程序,其次是会费的数额和花费去向问题,再次是律协在律师的维权方面的无作为,最后是律协官员背后可期待的利益问题,这些问题在律协的回应中都没有解决,或许如果解决了这些的话,如今的律协就不必直选了吧。

我同意有人说的:“不管是‘直接选举’还是‘间接选举’,关键是看是否具有代表性,能服务于全体律师,体现最大多数律师的诉求。”一个律师的协会,在坊间竟被称为第二司法局,这是不可以原谅的一种失职。一个服务与自律的机构和一个管理机构之间,是有多么大的差别的啊。虽然北京律协在会长等重要职位的选举上,一直是走在全国的前列,但是需要反思的是,即使放在位子上的是个真律师,是否律协真的可以用自己的喉咙发出声音,而不做司法局的喉舌呢?那些谋其位的协会干部们,是否真能代表律师的利益呢?虽然会费的数目及去向可能真的有账目可查,但是需要反思的是,查询的程序是否真的具有可行性,抑或是否存在这样一种查询的程序呢?在反思人大制度的时候,对于人大代表的兼职而非专职问题,早有学者提出过,那么,需要反思的是,对于律协的理事以及会长副会长,这些职位是否应该是由专职的人来做呢?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富人俱乐部”这个头衔想必也就摘得掉了吧。至于做专职的职务可能带来收入的减少等一系列问题,但是,我认为这些问题应该是另外考虑的后续问题,如果假设的是合理的话,后续的技术问题不应该成为阻碍。

我们耳熟能详的一件事情是,中国的全国人大代表只能走间接选举的道路,我们也深谙其中的道理。但是,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就那么一万多人,走直选的道路,其中的客观坎坷可谓少了好多好多,剩下的更多的就是愿不愿意的事情了。写到这里,想起了一次谈到司法专业化抑或民主化的一个讲座,何兵教授在辩论时提到,司法专业化那就意味着法官要独立啦,要独立就意味着要分权啦,要分权啦,这个问题我党是怎能答应的呢?要割肉了啊。我想,我们提到的愿不愿意直选的问题,是不是也涉及到一点这样的问题呢?只不过是被割的范围可能不止局限在贵党罢了。
呵呵,话扯远了,还记得当时张千帆教授反驳道,司法民主化进行到一定的阶段后,似乎也要面临同样的割肉问题吧。看来司法的民主化抑或专业化到后来的下场竟会殊途同归啊,真想不到。

认真对待那些律师的话吧。既然北京律协已然在改革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了,既然北京律协已然被会员们诟病的太多太多了,那么,律协直选,试试又何妨?

【明星】专访陈奕迅 "我还年轻,还不想被名声所累"【转】

发帖者按:发个“另类”贴,调节一下凝重的气氛。我很喜欢EASON,希望你也稀饭!
转自“名牌杂志”第63期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陈奕迅出道的时候,正值香港流行音乐巅峰时代的末期,所以很多人认为他所迎合的年代注定是一个无法使自己腾飞的年代,他并不被看好——还有上一辈歌手如张学友已囊括了太多荣誉,致使后一辈歌手难以超越,但出道十多年后,他已成为此时此刻,香港主流乐坛的代表性人物。

夏天还没来得及打声招呼就飞快地消失了,9月28日,北京的夜晚只有10度,在奥运过后装修一新的工人体育场,陈奕迅第一次登上了北京的舞台,展开了世界巡回演唱会的北京站。这场迟到了5年的演出,换来的是观众热切的回应,舞台上的陈奕迅夸张、搞怪、跳热舞、玩炫技,最后还抹着眼泪大咧咧地哭了。31首歌很难代表他这14年来的心路历程。也许天很冷,看台于舞台的设置也不够合理,可观众就是愿意在寒风中盯着那并不清晰的大屏幕看完全场,一直到安可还可以出现万人大合唱。
是的,他不是偶像,也不是实力派,他什么都不是,是一个年近三十、样子普通、喜欢搞怪,打扮有时夸张的男子。陈奕迅的嗓音也并非十分出色,但他动听的歌实在太多了,个性又如此真实,在距离你不远不近的地方,不卑不亢、兢兢业业地过生活,香港拥挤,繁忙和充满人情味的普通生活,也在陈奕迅的身上有着完整的映衬。

演唱粤语是一种骨气
作为当今香港歌坛几乎硕果仅存的中生代男歌手的代表,陈奕迅对香港有一番特别的感情,而用粤语这种母语演唱,是他觉得最舒服的事情:“我是一个香港人,我最自如的是唱粤语歌曲。你可以说香港人的适应力很强,英国人在的时候英文很好,现在的普通话又成了潮流。我一直觉得,我如果能够用广东话来赢得全世界的观众,会是一个很荣耀的事情。但是在内地,大家可能会觉得你唱普通话是对我们的一个尊重。但是我的国语确实不好啊,当我讲广东话的时候,可能更能精确地表达出想表达的想法。”
这些年,陈奕迅每年都要发粤语和国语专辑,甚至会采取一曲两唱的方法,推出粤语和国语两张唱片。既有市场的考虑,也有自己的坚持。他说:“作为一种方言,演唱粤语是一种骨气,是很多香港前辈歌手种下来的根,谭咏麟,罗文,徐小凤等等,他们把粤语歌发展到一个那么高的水平,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我不知道未来将要发生的事,也许以后听广东歌的人越来越少了,但我想到了我这里,我还是要坚持下去,所以无论是唱片还是演唱会,我都会协调,把国语歌和粤语歌都放进歌单。”
之前陈奕迅在广州、上海、昆明都举办过演唱会,主要都是以国语歌为主,其实很多观众是喜欢他的粤语歌的,他解释说是他的团队还没有即时了解到这个信息,“我最后的想法是,我不能取悦每一个人,那我就听我自己的意见吧!”在北京演唱会他确实这样做了,虽然在排歌单的时候就调整了很多次,但结束时陈奕迅还是固执地加唱了6首粤语歌,包括《单车》、《最佳损友》、《明年今日》等,唱给观众,也唱给他自己 。

在香港悄悄长大的小王子
在备战9月28号工体演唱会的同时,陈奕迅推出了最新的国语专辑《不想放手》,这是一张很特别的专辑,陈奕迅请来香港插画家Stella So苏敏怡为新专辑10首全新歌曲手绘图画,以小王子成年后在都市中的生活为主题,背景有天星码头和蓝屋这些香港老式的建筑等,有一种很浓的旧香港情怀。小王子死了,他依然瘦弱,戴着围巾,却长大成人,选择在香港这样一个狭窄喧嚣的都市里生活,带着对世界冷静的宽容和内心的一点寂寞无奈,回忆着过去,感叹着人生匆匆,看着大楼倒掉,然后去土星上唱歌,诠释这个时代。
陈奕迅本身有几分小王子的性格?他的纯真和成熟似乎有着两面性,使他成为香港主流歌坛上少有的性情中人。陈奕迅说自己很喜欢香港湾仔那里很旧的唐楼,“我小时候也是在湾仔长大的。我对那个地方也有很深的情感,那里有很多庙宇,其实很宝贵,现在那个地方好像要拆掉,挺可惜的。”
“香港很少有一间房子是超过40年的,那些有殖民色彩的老式建筑现在政府想要拆掉,可是那虽然是英式的建筑,但那也是香港的建筑啊!历史和文化意识对每个地方都很重要,但是这些地方是老百姓生活过的地方,有香港自己的特点和情怀,不应该就这样没有了,也许应该用一种更人文的方式,把这些东西保存起来,留给后人一份回忆。”说到这些,陈奕迅有点沉重。

“我怕谁失望,我为谁而忙”
回忆与总结是这张《不想放手》的一个主题。很多人说,陈奕迅是张学友之后的下一个歌王,他从1995年参加了第14届电视新秀歌手大赛成为选秀新星到现在也经过了14年,无论是《狮子山下》, 还是《K歌之王》, 或是《爱情呼叫转移》,都反映了一种香港精神,物质很近,人很远,远得有些无奈。在出道的第14个年头,陈奕迅用这张总结性的专辑启动下一个开始。于是我们就听到了《倒带人生》、《Aren't You Glad》、《漂亮小姐》、《然后怎样》等不一样的作品。
“我怕谁失望,我为谁而忙……为何我问题总要等别人的答案。”陈奕迅说这张唱片中最能代表他心态的是这首《然后怎样》。“我觉得可以代表我现在的一个心态。”
“我是一个很幸运的人,总有帮我做音乐的人,其实他们也一样很花心思很努力地去做。我其实一直有个矛盾,我去唱片行买专辑听歌,经常有朋友跟我说,只有你的歌我们会听,听到这话我是既开心又不开心。其实香港还是有很多乐坛精英的,希望大家多花心思去听一听他们的歌,还是有很多选择的。 ”
“唱片业一样烂,很难做,而且唱片都卖得很少很少。”陈奕迅面对现在的乐坛现象似乎总有一丝抱怨,但他还是在坚持做音乐。“卖两张、卖一千张、卖一百万张,都应该用同一种心态做音乐,那个过程其实是很过瘾的。唱片当然是卖得越多越好,但那个是不能控制的,不能控制的就不要想。” 他的坚持还不止于此,他坦白说:“我出过的国语专辑那么多,光靠巡演就够维生了,没必要把自己搞得那么累。但如果我不出,唱片公司连那一点点赚钱的机会都没有。每年有这么多人期待我的新歌,我还要埋怨什么。”
他不想让别人称他为新的天王接班人,“尽量做好自己的本分就可以了,我参与了转变的过程,我还年轻、不适用什么天王的称谓,也不想被名声所累。”“我最初只贪玩为何变负担,为何我的问题总得等待别人的答案。”陈奕迅大概是这个模样,看似自我、不羁、却也暗暗在乎着别人的想法。
“经历过很多次演唱会,从台下几千到一万、两万多人的欢呼下立刻回到万籁俱寂的酒店的转换,刚上车的时候还有工作人员在身边,经纪人、化妆师还在忙前忙后,但是之后就会很失落。尤其是在香港的晚上,我做到差不多11点多,回到家里差不多快12点了,洗完澡一个人在饭厅,家人都睡了,完全是漆黑的屋子……这个时候你就会意识到自己就是一个普通的人。” “你有没发觉每次Party总有人喝醉,喝醉了总有人哭?我觉得那就是一种失落感,喧闹过后,剩下的是寂寞,再多的诱惑又如何?最后剩下的还是自己。”
所以,舞台上陈奕迅是万人期待的巨星,表演着璀璨华丽的每一分钟,而台下他仍然坚持做“自然派”,享受一个普通人该享有的正常生活。他搭乘地铁,去茶餐厅吃饭,去菜市场买东西,饿了就在路边摊要一碗鱼蛋面。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普通的香港市民。“其实很多人,周润发、黄耀明、谭咏麟都是这样的生活方式,只是大家都会选择晚上人少的时候出门而已。”

词如其人
说到陈奕迅的歌,人们自然也会联想到两位成就了陈奕迅的著名词人:林夕和黄伟文,人们经常把这人拿出来让陈奕迅比较,陈奕迅说,“林夕出道比我早十几年,是看着我长大的人,他资历很深。很多词都很有道理,用的词很华丽,我会觉得我是其中一个渺小的被他感动到的歌迷,最后唱了想哭。而黄伟文更像性格相投的朋友和亲人,私下里交往很多,每次见面都是很亲切,甚至可以把他说成是我女儿的干爹。”
“可能是我给他们的感觉也不一样,林夕总会觉得我身上有使命感,我给他的感觉就是我要讲道理,而黄伟文总是用很简单的词描绘很有画面感的场景,幽默,轻松,就像是朋友在喝酒聊天。”
在陈奕迅的《Solidays 新歌+精选》里 ,陈奕迅专门唱了两首新歌表达自己这14年音乐之路的感慨,林夕写了一首《歌.頌》,“它倾倒你要经沮丧与兴奋,来自多少个极善感的心”,表达了音乐对人类的重要性,而黄伟文写的《后台》则轻松幽默:“他迫我着衫,扫粉底那个,带风筒那个都催我”,通过忙碌错乱的后台现场表达陈奕迅为了音乐劳累而心甘情愿的付出,这两个人的风格,以及陈奕迅一面搞怪,一面深沉的双重个性,在这两首歌的对比中可见一斑。

香港的情怀与温度
陈奕迅是个喜欢搞怪的人,一场发布会下来,摄影记者会抓住无数个他夸张搞怪的表情。在各大颁奖礼上,他也是一个很耍宝的人,不仅表情怪,还经常语出惊人。印象最深的是在他上台湾综艺节目《康熙来了》的时候,他和苏永康坐在一起,身着一件下摆有咖啡污渍的白tee。主持人忍不住嘲笑说他穿着褴褛,不在乎衣着。他不经心说了一句:“我就是那种能把贵到发飙的东西穿出一身贱气的人。”
除了唱歌,陈奕迅也演电影,他出演的角色包括家具设计师、护士、发型师……他几乎总是演贱贱的小市民。香港人现实,无奈,乐观,这些在陈奕迅和他所扮演的角色上身上都有所体现。他说自己就是一个很贱的人,精神分裂,有时候喜欢讲点道理,有时候却很鬼马,喜欢黑色幽默。
“别看我表面上嘻嘻哈哈的,其实我也有很多不开心的事情。”陈奕迅说自己很情绪化,以前有什么高兴和不高兴,都会很直接地说出来。中学时候有个老师跟他说,你不应该这样,应该永远想一些积极正面的东西。这句话后来就成了陈奕迅面对问题时的一种方法。所以镜头前的陈奕迅经常做着鬼脸,嘻嘻哈哈,而他的歌中那些的那些寂寞忧伤,又被他的嗓音表达的如此真切。
在香港最著名的平民漫画《麦兜故事》里,小王子的故事是这样改写的:“菠萝油王子走失多年之后最终变成了麦兜的父亲厨师阿炳。”与陈奕迅面对面,发现他的眼角的皱纹和明显靠后了的发际线,也许他也会“走着,走着变成了一只佬”,但他身上总是有一种精神:“不想放手”,而这种精神,也许正是香港的情怀与温度。

2008年11月27日星期四

我们的方寸天下

看到刘磊的帖子,多少表示出一种怀疑和不理解的态度,于是想就此说一些话。
房贺说锦衣夜行就像一张酒桌,几个老朋友聚在这里喝点酒,碰撞下思想,我是再也赞同不过的。说句实话,谁都想被认同,特别是被很多的人认同,但是我们一下子来那么大的影响力那真是天方夜谭。我只想说,一切都随缘,慢慢来。
其实比起影响别人,我目前更注重于从彼此之间的思想交流中进步,那是更为宝贵的。
我过去的时光可以用“多学而无一成”来概括,应是总是容易动摇不肯去坚持的缘故吧,我想我正在有意识地改变,坚持去做一些自己觉得有意义的事。
这里,也是我坚持的一部分。

2008年11月26日星期三

面对群体性事件政府不要总是显得很无辜(转)

作者:周西
11月17号,曾经遭受“5.12”大地震严重破坏的甘肃省陇南市,爆发了中国今年又一起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联想到自从瓮安“6.28”事件以来,公众舆论的相关评述应有尽有,反思、总结与建言的文章在网上随处可见,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在这样一连串的痛定思痛之中,类似的恶性事件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大有越演越烈之势。我们今天的话题就从这里说起。对此,学者许志永的文章回顾说,从2000年以来,中国社会的群体性事件即逐年上升,但到2007年却有所缓和,因为这一年以重庆钉子户和厦门PX事件为标志,政府的处理方式比较温和,给民间社会带来了一线希望,社会矛盾也有所减缓。但是,进入2008年以来,由于“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重新成为了主旋律,各地的社会矛盾又再次积聚,并最终在某个地点爆发则成为一种必然。无论这个爆发点是在贵州瓮安,在陕西府谷,还是在云南孟连,或者是甘肃陇南,虽然地点不同,但内在逻辑却是相同的。对此,有观察人士注意到,几乎每一次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过后,那千篇一律的官样文章,总喜欢把事件描述为是受到少数别有用心者的煽动利用,而政府方面呢,对此却是百般忍耐,以大局为重,总是摆出一副很无辜的样子,似乎群众的抗议行为是找错了对象。
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专栏作者王龙的评论分析道,相当长一个时期以来,各级政府片面强调经济发展,忽略了自身的服务职能。大大小小的特殊利益集团盘根错节,各种苛捐杂税多如牛毛,一些地方政府对属下的老百姓更是敲骨吸髓,刮地三尺,所作所为甚至比黑帮有过之而无不及。一边是豪华的办公楼拔地而起,高档轿车云集;另一边则是生活窘迫,贫困潦倒,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的人越来越多。不过,从近年以来的几起群体性事件看,一些矛盾原本是可以得到很好解决的,只是因为各级官员对那些“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语)熟视无睹,或者从一开始就站在了民众的对立面,才激起了越来越大的民愤。对此,红网网友严万达的文章说,尽管如此,面对接二连三的群体事件,一些地方政府的态度却一点儿也不大度和诚实。明明根源在自己身上,反而诬告那些示威民众冲击国家机关,破坏法律,并以成功平息了群体性事件,维护当地稳定而自居,一点反省的意愿都没有。不仅如此,甚至还摆出一副受害者的姿态,以悲情示人,并利用手中的舆论工具强行给那些抗议的民众戴上“不法份子”的帽子,以转移公众舆论的视线。
王龙的文章接着说,在每一次官方所谓“稳定群众情绪,听取群众诉求”一类的“重要指示”背后,人们都可以感受到其中隐藏着怎样深刻的社会矛盾。其实,要从理论上承认这些群体性事件的实质就是利益纷争,就必须认可那些示威抗议的民众都是有血有肉的公民。他们生活在中国社会的最底层,其诉求不过只是为了生存,就算是有人借机煽动,人们的情绪有如此之低的燃点,是不是足以说明当地的社会矛盾已经严重到了极限呢?文章又说,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认为,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经济建设中的方方面面都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产生矛盾是不可避免的。还有一种论调更是声称,对刁民就是要硬气,在这些人眼里,每次群体事件的背后都有黑势力的策划和操纵,不果断予以镇压不足以显示国家机器的强大。正是在这样一些“理论”的支持下,各级党政官员横征暴敛、鱼肉乡里也就没有了任何顾忌,而老百姓稍有不从,就可以“随便动用警力”(石宗源语),甚至干脆把人逼上绝路。
此外,谈到官方对群体事件的定性,学者许志永以瓮安事件为例说,只因为愤怒的人群中有人曾经是吸毒者和犯过罪的人,所以示威民众就都成了吸毒者和劳改释放分子,事件也就成了“打砸抢烧”,于是,中央政府就这样被地方官吏给绑架了。这本来只是一起地方事件,也因此就被上升到了危害共产党执政、危害中央权威的高度,成为了举国关注的大事。文章最后指出,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讲,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群体性事件,都是同一个逻辑的必然结果,那就是,权力不是来自于人民自己的选择,权力只对上负责不对老百姓负责,也是社会缺少公平正义,民众长期被压抑的结果。现在的问题是,面对民众一浪高过一浪的抗议之声,中国向何处去?是继续“稳定压倒一切”直到崩溃,还是真正启动政治体制改革,建立一个真正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社会,这是所有那些关心国家前途和命运的中国人,都应该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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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地址:http://www.rfi.fr/actucn/articles/107/article_10630.asp

2008年11月22日星期六

“耻辱碑”——奇妙的想法

背景新闻:http://www.thebeijingnews.com/news/guonei/2008/11-22/008@0202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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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井研县宝五乡五爱村村委会为了修一条公路,搞了一个集资。但偏偏碰上了些比较“抠门”的村民,硬是不肯掏出350元RMB/人,急的村委会不行,憋出了一个奇妙的想法:你要是不交,那么好,以后一切村务别想办理;同时,还要交逾期利息;以后国家的所有惠民政策,别想沾边;在公路竣工后,要修一个功德碑,一个耻辱碑,您的名字将刻在耻辱碑上。

这样一个想法已经通过一份村委会公告表达了出来,村委会副主任称此“合情合法”,看来对此是颇为得意啊。
............................................................................................................................................................................... 中国社会,尤其是乡土中国,从来都是一个熟人社会,在那里,一个耻辱碑甚至可以把一个人弄得一辈子抬不起头。我总觉得,这个时候的一个集资已经不仅仅是自愿意义上的集资,倒更像一个抢劫,而且是明抢。在一个缺乏精英的环境里,理性的思考往往占不到激情的上风;同时,规则意识往往更是被冷冷的命令与服从的思维模式压倒。村委会之所以颁布这个公告,并自以为是的觉得合情合法(当然,这种村民自治的组织到底颁布此种规定是违法还是不违法,我还真是说不太清,但给人总有一种怪怪的感觉,不交钱就不办事儿,和‘行政不作为’倒有几分神似),我想,这个和村委会觉得自己是一村之老大,众村民均得听我的,否则有你好看的思想不无牵连。

多年来的依法治国之风,看来还是不够强劲啊,竟没有吹开乡村这片热土。在这里,功与过是可以也看似完全应该由道德来衡量的,而此种道德便是个人应无条件服从集体。我认为,个人无条件的服从集体是人治的一种典型体现,即使反映了某种道德情操的高贵。本身集资就是一种自愿的行为,干嘛我不自愿就要把我的大名写在是人就会觉得脸上无光的碑上?退一步,难道交了钱的人,就真的是道德高尚,功德圆满的吗?屁话,屁碑!

我们的法治宣传是至上而下的,上有宪法规定的“依法治国”,下有每年12.4的法制宣传日,可是为什么在最基层的组织里,在村里还有那么浓郁的非法治的思想呢?或许你会告诉我,法治的进程是漫长且复杂的,不可能那么容易就让所有人都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并且一心一意的心甘情愿的对待她。可是漫长到底有多长呢?我们如果把一个过于漫长的且过于复杂的目标作为我们所要实现的理想的话,理想是否还称其为理想,毋宁说是一种痴想。

法治是时候走下神坛了,人都是自私的动物,你如果不给我一点甜头,哪怕是一点点,我凭什么信仰你?

还有一个问题我考虑不出,为什么修路要村里的人集资,而且一集就是接近40万RMB?修的是路唉,不是自家的猪圈...

2008年11月20日星期四

为什么总要说“一小撮”

情绪都是煽动的,真相都是不明的,群众都是一小撮的。
----和菜头
大多数的问题,贵党都是有错误的,如果贵党可以选择承认错误,务实地来解决问题,这是最好不过也最简单不过的态度和方法。但是贵党总是觉得自己很先进,是不能有错误的,或者自己就算知道有了错误,但是平日的宣传太过,如果认错拉不下这老脸,于是不得不自欺欺人地大声说我没错,错的都是你们。
人都是有智慧的,决定要打架之前总要看对手的情况,如果对手过于强大,那就要想办法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或者削弱对手。贵党已经脓肿到一个扩张会产生负作用的地步,而且敌人变成了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此呼彼应的群众,数量众多,不易驾奴,贵党要想的办法就是分化敌人,削弱敌人了。
“一小撮”这一提法是绝对精妙的,这就表明闹事的人永远是一小撮,首先着重了“小”字,将一小部分人从群众中分离出来,作为攻击的对象,这在潜意识中就给“广大”的群众灌输了一种要将自己与“一小撮”加以区别的观念,先作了第一步的分化。
这“一小撮”人做的事情,当然是非法的,不正当的,这就又进行了第二步的分化。即又在潜意识中给其他人戴上合法的高帽子,使他们认为自己是正义的。
“一小撮”的第三个意义是无论是什么事情都一定要进行惩罚,以儆效尤。就算最后因为种种原因不予处理,也是法外开恩。
这一说法最符合逻辑的地方是:任何个体、群体对于全体人民来说都是“一小撮”的。
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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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传事件的原因是陇南曾进行过大规模征地,准备起政府行政中心,很多居民为了支持政府建设搬进了平板房,住进了帐篷。可惜后来政府试图搬迁行政中心,以地质原因准备迁址到别城,引致大批居民暴动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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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outube.com/watch?v=4zTzHXWkHak这个应该不是同一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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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以为,上访的都是历史问题,但是我错了。
法律得不到遵守,是原因吗?
还是法律只不过从开始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幌子?那样的话,谈什么信仰,谈什么制度的作用呢?

2008年11月19日星期三

远不是最后的晚餐

一个人发现他所拥护的利益是错的,能够义无反顾地投靠对方来反对这错误,是真正的英雄。
------陈烨茂
我就是这英雄。
前几天看到一则新闻:慈文影视告我乐网侵权,一审输了,联系到之前的新闻:POCO网侵权《七剑》被诉,法院判其赔偿,想到一些问题,不吐不快。
中国的知识产权侵权情况,那都是到了不能简单地用恶劣二字来形容的地步了,当然这都是共识了,大家也都麻木了。我举一个极端的例子,来深刻一下大家的感受。
广州的盗版书商,早已经不再局限于以价格低廉取胜正版的程度了,他们现在也向高端进军。我一个朋友之前搞出版业的,透露说盗版的书现在已经印到比正版的还要好,价格当然还是比正版的低,你说这种情况下,正版书商的日子能好过么?
图书行业的盗版商还是需要比较高的印刷成本的,那些卖盗版音影碟的亦然,但是如果把内容数据化,那成本就大大降低了,甚至到了可以忽略的地步。一个用户往视频网站上传一个盗版影视作品,最终的成本不过是数据的储存和运输费用,而且网站的成本还可以靠广告盈利来弥补,说不定还可以实现盈利,这与影视作品制作的高成本比较,你说影视公司还活不活了。
正版要与盗版竞争,就要把握好两个特性,一个是新鲜,一个就是质量了。人都是贪便宜的,你看虽然现在还是有那么多人去电影院看电影,那都是贪图新鲜和注重质量,可是要是盗版都能比正版先看到:《大四喜》告优酷土豆,盗版者再注重一下质量,不是恋爱中的冤大头,谁还舍得掏那个钱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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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上海高院在判决POCO均为侵权者的两个案例中分别表示(上海高院的判决书):应注重POCO网相关行为的主观状态以及其行为是否足以使其应防止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注意义务与其具体服务可能带来的侵权风险相对应。而POCO网明显存在教唆、帮助侵权的行为。
这就是说如果开发一个共享软件,方便个体之间进行不具版权的信息的交互,这是符合合理使用的,是不侵权的(仅指软件开发者吗?)。但是如果软件开发者或者其他任何网站经营者有利用该软件进行信息上的引导行为,就构成了共同侵权。
而视频网站不仅仅是允许个体之间进行信息P2P的交互,更是允许用户将信息上载到其经营的平台上,用户可以直接在上面进行在线观看。从一定程度来说,大多数的视频网站都是一个商业性的经营平台,而其任何的搜索、推广服务都可以被看作是进行信息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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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视频行业老大youtube,也遭遇过纷繁众多的诉讼,一个新行业的诞生,必然会产生众多利益分割上的新问题。但是我们现在在youtube上,除了合作内容外,是绝对搜索不到那些明显侵犯版权的作品的。
我乐网表示说视频网站现在正处于一个关口,目前面临的问题是一个“阶段性问题”,又说版权保护部门不应该“一刀切”,而是要站在行业发展的高度上来看问题,但是如果一个行业的发展是要靠损害其他行业为代价的话,那我们宁可干脆不要这个行业。
事实上一条比较清晰的道路已经显示了出来,那就是与正版片方进行视频合作。这本来就是个双赢的方法,视频网站保证了片源,而影音公司可以依靠分享广告收入获得收益。更关键的是,版权法律制度得到了保障,而不是象现在的有些法院就是要转弯抹角去作一些不当判决。
代理我乐网的律师在案件中大谈特谈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避风港原则”,大有一副装高深的态度。那我们就来谈谈“避风港原则”:
我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服务对象;服务对象网络地址不明、无法转送的,应当将通知书的内容同时在信息网络上公告。
而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依照通知书要求及时删除作品或断开链接后,那可获得免责。
但是“避风港原则”适用的前提是什么呢?
该条例第二十二条中有规定,只有同时具备网络服务提供者“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条件下,才能适用“避风港原则”,回到具体的案件中,我乐网没有理由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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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网站到现在,其实已经收敛许多,当季热演的电影作品,已经懂得彻查屏蔽了,懂得避风头了,但是他们的资料库里,还有许多不具备版权的作品,他们不是不懂版权法,只是,也没有人告,版权局也不查,不放白不放。
也不是没有人告,是人家以前都被我们的司法机关整寒心了,知道告了也没用。
不是老有人埋怨我们的社会创造力不够吗?我讲一个故事:
村子里有一颗柿子树,小明很勤奋,先学会了爬树,可是他每次上去摘下来柿子都要被其他不会爬树的小朋友哄抢掉一些,久而久之,其他小朋友都知道可以从小明手上抢柿子,谁还愿意去学爬树啊。
还有一个故事:
小明后来见别的村子里柿子树结的柿子大,就经常过去偷着摘,其他村子的小孩们就不乐意啦,就抗议啦,结果小明村子里的小朋友们都帮着小明,因为小明偷回来的柿子他们也吃呢。
你想出第二个故事讲的是什么了么?

2008年11月18日星期二

关于“认真对待。。。”

首帖终于千呼万唤的出来,这意味着锦衣夜行已经迈过了艰难的酝酿阶段,进入了成长期,“我刹那间就感到一阵激动和感动”。阔别多日的四年同窗可以很轻易的在一个平台上高谈阔论,这种感觉,岂不美哉?
近日读张千帆教授的一本随笔,有篇“认真对待宪法”,读后很有感觉。千帆教授提到一个现象,在德沃金的《认真对待权利》一书面世之后,“认真对待”已经成了一个时髦的词汇。认真对待,有两个含义可讲:其一,对象太不受重视,因而需要我们花心思去认真对待,譬如中国之宪法;其二,对象是个近乎形而上的东西,太虚幻,这样就经常遭到滥用,被当作一种用来扣的大帽子,亦如中国之宪法。我更想说的在后面的一个含义上。
两件事触动了我对这个话题的思考。
其一是,前几日网络疯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某人因经济问题被中纪委双轨,数额高达1500亿。我听说这件事的时候是在一日的凌晨,在洗漱时听隔壁的一位消息异常灵通且几乎没有发过伪消息的兄弟处听说的。听完消息后,我感觉心里颇不能平静,辗转反侧不能入睡。我的同学听说后,亦无不感慨万千,甚至有人发表了充满激情的言论,否定了肖大人的全部,否定了中国的法律界,否定了中国的法治建设前途。可是,两天后,网易的一则新闻雷了我们,王胜俊同志就科学发展观问题专门和肖扬等老同志座谈,敢问,一个被双规了的人,如何能去堂而皇之的开座谈会?我们的感慨万千,我们的激扬陈词显然都化为一文不值的空气震荡。可笑吗?
其二是,前几日上海商学院的失火事件。也是在盥洗室,一位自认为了解这则新闻的同学跟我谈起这件事情,几句话里暴露了多处他其实并不了解这则新闻的破绽,甚至连火灾发生的时间都没有搞清楚,就妄加评论。不可笑吗?
我们确实应该认真对待我们的话语,尤其是当我们自认为我们的评论正确的时候。之所以出现那么多的网络暴民,我以为很重要的一点是责任。我们不需要负什么责任,我们需要的仅仅是一腔热情,即所谓的激情(一拍脑门,一嘴的理论就可以脱口而出,正愁心里憋的难受呢,发泄一下痛快死了)。
我们应该认真对待我们的激情,尤其是当我们自认为我们的理论完全没错误的时候。生在浮躁的时代,我们已经几乎没有办法完全冷静的思考问题,所以,我们能够做的只有尽量压制我们的激情,换得更多的冷静和理性。
关于方法论,我想说的为:追本溯源。问题只有到它最初的地方去观察时,我们才可以发现解决它的最合适的途径。此想法来源于宏杰田教授关于刑罚目的的探讨,我认为,很深刻。但是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公众事件,我们可能力不能及其庐山真面目,这确实是一种无奈和遗憾——也只有这个时侯,认真对待。。。才真正发挥作用。
一个同学调侃的说,当年的九三学社就是几个人一起写文章办报纸发展起来的,锦衣夜行将来会发展成什么样的呢?我倒觉得没必要每篇帖子搞得都很严肃,横眉冷对;适当的调侃或者爆料也很必须。我的定位或许不是很准,我觉得这个博客就是一个交流平台,仅仅是一个平台,就好像几个人坐在一张桌上,喝点小酒,吃点小菜,碰撞思想。有朝一日,当真坐在酒桌上时,那张桌就叫锦衣夜行。
算作对首帖的回应吧。

真相、态度和方法

房贺同学告诉我本博客的处女帖留给我来开苞,我刹那间就感到一阵激动和感动,这是要彼此之间有何等的友爱才能做出这样的让步啊。

读大学的时候我们寝室的其他三位同学很喜欢争论问题,但是我发现光是口头争论有两个坏处,其中首先就是很难记录自己的观点(经常的情况就是陈波说:“是吗?我有这样说过吗?”),其次就是不容易归纳双方争论的要点,一不小心就跑题了,争论变成了侃大山。
所以是很有必要将自己的意见用文章记录下来的。
毕业以后,大家都各泡各的妞,各上各的床,彼此之间联系少了很多,有个共同的博客,也等于多了个基站,方便大家沟通。

我常常想,一个真正的公民,要积极参与到国家管理与建设中去,是要有三个步骤的。
首先就是要了解事情的真相;第二是选择自己的立场;第三是找到支持自己反对他人的理由,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国民目前甚至在第一步上面还做不到,当然这也有政府的原因。我们要在不断的反对、怀疑和质证中去寻找真相,并把它告诉身边的人。
我们要选择自己的立场,我们党同,也会伐异,但是我们应该在尊重他人应有权利的基础上去反对,在尊重法律实体与程序的基础上去反对,暴力,不过是懦夫的无力。
找到理由不是一件很难的事,难的是在面对问题的时候能提出有可行的建议。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我们的评论不过是流于形式的抨击。
我想,这个社会每个人都认真做到这样,这个社会就真正是一个公民社会。

词穷。是为首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