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五一去东莞找朋友玩,遇到了一件怪事,不得不说一下。
记得妈妈说过,东莞的夜不太安全,没事不要乱出门。老人家的话就是有道理,我和朋友十一点左右出门,坐上摩托车,司机大佬飞速狂飙,深夜的东莞大街上空荡荡的,转了个弯,出了交通事故。
应该是一家三口,分别骑着自行车,迎面骑来。父母骑在路边,年轻人骑在中间。司机一见连忙减速熄火,可是还是来不及,撞上了那年轻人,年轻人飞了起来,摔到地上,一动不动了。
司机一见出事了,什么都不管,连踩几下油门都没发,最后紧张到推着摩托车就跑。妇女在背后追着他,拉没拉住,似乎也没有去记车牌,掏出手机也不打电话,好像是在发短信。
年轻人的父亲在他旁边,我朋友很关心他的伤势,准备过去看看,被我拉住了。我朝他打了个手势,意思是有点不妥,准备走。这时候那妇女追不到司机,回来了,对着我们不断说我们听不懂的话,我朋友还很好心地安慰她,劝她打120,这个时候我突然看到那原来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年轻人站了起来,和他父亲朝我们走过来。我扯了一下我朋友的衣袖,然后我们分开两路撒腿就跑,他在公路的这边,我跑过公路的另一边,我们不断向前跑,一直大概跑了两公里才停下来,上了一座天桥会合。
我对这种讹人钱的事情是很有警惕的,以前我们家乡的人,专门碰瓷讹人钱,在广东地区是出了名的。这次事件和碰瓷是差不多的,只不过他们是用人来碰罢了。司机大哥转弯的时候我就看出有点不对,那年轻人本来有足够的时间躲避甚至跳车的,但他好像故意要撞上来,而且撞的一刹那,我很明显地看到摩托车并没有撞到他,他很有技巧地跳了起来。碰撞发生后,他们没有人打急救电话,而是在发短信好像叫什么人过来,这也很不妥。
当然后来我们都很庆幸,他们原本不是想讹我们的,后来看我们还在原地,估计他们也愣了一下,接着才想起来讹我们。而且他们的后续人马也没有很快赶来,这样我们才能幸运逃脱。
这样的事情其实并不怪,这年头,为了生活,人什么都干得出来。
我只是在反省,为什么我会很有戒心,如果那年轻人是真的被撞伤了,并就这样死了过去,我想我也会内疚没有去帮忙。
这还不是极端的事件。在我们家乡,由于人人都知道碰瓷之类的事情,所以要是遇到别人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都会置之不理。我朋友就有一次碰到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撞到了路边,车上的人都流血不动了,可是他们都对车上人的求救不为所动。
再想开去,这个社会上类似的事件也是不少了。救了交通事故中受伤的老人家结果被诬陷,结果全社会人都戒心连连,最近发生的一件事是一个老人家下公车的时候不小心跌倒了,结果没有人敢去扶他,直到他说是自己跌倒的,不关其他人的事旁人才施以援手。
我常常怀疑传说中的路不拾遗夜不闭门的时代是否真的存在,如果真的存在,那我真的很向往。毕竟现在,我们麻木不仁到了可怕的地步。我们不愿意不敢对需要帮助的他人伸出双手,到自己需要帮忙的时候我们自己才理解到那份深深的绝望,但却恐怕为时已晚。
2009年4月7日星期二
激讼理论:土共又一思想桎梏
我们所受的法学理论教育告诉我们,诉讼是万不得已才动用的解决问题的手段,一旦动用诉讼,则原造被告双方的关系必然会势同水火。按照土共著名的矛盾理论,就是诉讼可能会导致当事人双方的矛盾激化,进而可能会引起一系列的事件。我将这一理论,称为激讼理论。
激讼理论,究竟源之何处,我考究不出来。无可否认,它有它的合理之处。但究竟是诉讼导致了当事人之间关系紧张还是只是大部分的当事人到了关系紧张的情况下才选择诉讼这个手段(这意味着诉讼不是造成关系紧张的原因),应该加以探讨。
在熟人社会,矛盾纠纷通常都是由一德高望重的第三者进行裁决,而更为重要的是,该裁决者是内部人,裁决也秘密进行,矛盾不外扬,符合“家丑不外扬”的做法。但国家介入后,裁决公开,裁决者是“外人”,这意味着矛盾需要公开,而将矛盾公开的做法,一般会对某一方当事人在社会上的声誉会产生重大影响。这是诉讼初始阶段人们一般不愿意选择诉讼的原因。
但熟人社会被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打破,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双方均可信任的第三者越来越难以寻觅,而人们更加需要一套稳定的制度来确保权利义务的正当分配。国家的介入称为必要,这个时候人们不再愿意选择诉讼,更大的原因可能是一旦启动诉讼,等待事件得以解决的时间将过于长久。
在中国,熟人社会还在逐渐被打破,权利义务的观念还在逐步建立。人们更加需要的,是一套能够确保公正的权利义务分配制度。
土共担心,诉讼引发的许多不利结果会不为人民群众所理解(尤其是大规模的诉讼),从而为社会动乱埋下祸根,于是采取了很多行政干预司法的行为,但这样的行为导致了一个恶性循环。
土共强调调解,意图在诉讼之外设置许多缓冲所谓矛盾的工具,这样做的目的,却不是主要为了为司法缓解压力。
于是我们看到,在毒奶粉事件中,家长们不被允许诉讼,因为牵涉面过大,一旦有任何不利的结果,会容易引起社会动荡。
但是讽刺的是,我们的对外集体诉讼,当局并未有任何禁止的举动,或者,这属于敌我矛盾吧。
激讼理论,究竟源之何处,我考究不出来。无可否认,它有它的合理之处。但究竟是诉讼导致了当事人之间关系紧张还是只是大部分的当事人到了关系紧张的情况下才选择诉讼这个手段(这意味着诉讼不是造成关系紧张的原因),应该加以探讨。
在熟人社会,矛盾纠纷通常都是由一德高望重的第三者进行裁决,而更为重要的是,该裁决者是内部人,裁决也秘密进行,矛盾不外扬,符合“家丑不外扬”的做法。但国家介入后,裁决公开,裁决者是“外人”,这意味着矛盾需要公开,而将矛盾公开的做法,一般会对某一方当事人在社会上的声誉会产生重大影响。这是诉讼初始阶段人们一般不愿意选择诉讼的原因。
但熟人社会被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打破,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双方均可信任的第三者越来越难以寻觅,而人们更加需要一套稳定的制度来确保权利义务的正当分配。国家的介入称为必要,这个时候人们不再愿意选择诉讼,更大的原因可能是一旦启动诉讼,等待事件得以解决的时间将过于长久。
在中国,熟人社会还在逐渐被打破,权利义务的观念还在逐步建立。人们更加需要的,是一套能够确保公正的权利义务分配制度。
土共担心,诉讼引发的许多不利结果会不为人民群众所理解(尤其是大规模的诉讼),从而为社会动乱埋下祸根,于是采取了很多行政干预司法的行为,但这样的行为导致了一个恶性循环。
土共强调调解,意图在诉讼之外设置许多缓冲所谓矛盾的工具,这样做的目的,却不是主要为了为司法缓解压力。
于是我们看到,在毒奶粉事件中,家长们不被允许诉讼,因为牵涉面过大,一旦有任何不利的结果,会容易引起社会动荡。
但是讽刺的是,我们的对外集体诉讼,当局并未有任何禁止的举动,或者,这属于敌我矛盾吧。
2009年4月1日星期三
在更多时候,我们不需要讨论问题
我承认,讨论在某些有标准答案的问题上,比如一加一等于二,是有用的,而且也就在此问题上才有用。
为什么呢?我觉得讨论的目的,就是我们在显意识或潜意识上,总是试图去说服别人,说服别人去接受自己的观点。
但一个悖论是,如果对方对要讨论的问题根本没有认识,那就说不上是说服,而只能说是普及知识;而如果对方已经有了认识,那他必然有自己的观点,而且是与我们不同的观点,才能进行相对的讨论(相同的观点更多是导致进行让人无语的相互吹捧),而既然他有了自己的观点,而这一问题又是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要说服他,则几乎于不可能。
我们在学习阶段,先是认为这个世界什么事情都是有标准答案的;到后来慢慢发现也有一些没有标准答案的事情,到最后成为社会的一分子,发现居然几乎全部事情都是没有标准答案的。
最后的讨论,因而在我认为,是干脆就不讨论,是坚持自己的意见,践行自己的所想。在某些事情上,行动起来,总比言辞显得更加有力。
为什么呢?我觉得讨论的目的,就是我们在显意识或潜意识上,总是试图去说服别人,说服别人去接受自己的观点。
但一个悖论是,如果对方对要讨论的问题根本没有认识,那就说不上是说服,而只能说是普及知识;而如果对方已经有了认识,那他必然有自己的观点,而且是与我们不同的观点,才能进行相对的讨论(相同的观点更多是导致进行让人无语的相互吹捧),而既然他有了自己的观点,而这一问题又是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要说服他,则几乎于不可能。
我们在学习阶段,先是认为这个世界什么事情都是有标准答案的;到后来慢慢发现也有一些没有标准答案的事情,到最后成为社会的一分子,发现居然几乎全部事情都是没有标准答案的。
最后的讨论,因而在我认为,是干脆就不讨论,是坚持自己的意见,践行自己的所想。在某些事情上,行动起来,总比言辞显得更加有力。
2009年3月29日星期日
我们需要怎样来讨论一个问题?
题记:今天跟一个同学聊天,其间碰到了一个疑似讨论问题的情景,我俩分别说了一些,而后因意见不合不欢而散,他抛出一个让我很难受的说法:对于讨论问题我的语言太刻薄。我回来之后一直在反思我究竟用了哪些刻薄的语言来刺痛别人,百思不得其解。我想,问题不在于语言用的是否刻薄,而在于我们要用什么样的态度去讨论,在讨论问题与顾全面子上如何来做一个权衡。思来想去写了下面的只言片语,留在这里供自己反思。我很感叹自己太不适合活在地球。呵呵。
1 辩而不争。这是一个微妙的回答,是否有转移话题的嫌疑还有待考虑。辩和争是否能够清晰的分离开,在我看来还是个问题。毕竟“争辩”一词已经合在一起用了好多年。一个重要的问题是争辩的目的在于什么?这将决定“辩而不争”论和“争辩”论的去从。
2 如果我们一丝不苟的思考并表述出自己观点,而当这一观点是对对方的观点的一种彻底推翻的时候,我们是否应该,或者说是否值得将自己的观点抛出去呢?要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卫的本能,都不希望自己的观点被无情的质疑:这将导致一定数量的人觉得没有面子,甚至生气,郁闷。
3 求同存异。求同存异到底适不适合运用在讨论问题这个问题上,值得讨论。很多问题就是非此即彼的一个东西,没有同可以寻。不可否认求同存异会带来轻松愉悦的氛围,大家都好做,谁也不会为难谁,谁都不会郁闷,但是问题是否会因为求同存异而的到圆满的解答?不好说。
4 看上去很幼稚的一个问题:辨别出眼前的情况是否是一个讨论。讨论的另一方是否能够听懂你的发言这很重要。我就常常遇到这样一种想来十分尴尬的状况:针对某人的发言,我发表自己的看法,口若悬河的说了半天,对方说不知道我在说什么,甚至被我说的忘记了自己的观点是什么。再者,对于一些比较专业的词汇譬如“形而上”、“形而下”,对方甚至都没有一个认识,而以为我是在用一些怪异的词汇来掩盖自己也不太清楚讨论的对象,以为这是一种说话技巧等等。这样一种状况是不是讨论?
1 辩而不争。这是一个微妙的回答,是否有转移话题的嫌疑还有待考虑。辩和争是否能够清晰的分离开,在我看来还是个问题。毕竟“争辩”一词已经合在一起用了好多年。一个重要的问题是争辩的目的在于什么?这将决定“辩而不争”论和“争辩”论的去从。
2 如果我们一丝不苟的思考并表述出自己观点,而当这一观点是对对方的观点的一种彻底推翻的时候,我们是否应该,或者说是否值得将自己的观点抛出去呢?要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卫的本能,都不希望自己的观点被无情的质疑:这将导致一定数量的人觉得没有面子,甚至生气,郁闷。
3 求同存异。求同存异到底适不适合运用在讨论问题这个问题上,值得讨论。很多问题就是非此即彼的一个东西,没有同可以寻。不可否认求同存异会带来轻松愉悦的氛围,大家都好做,谁也不会为难谁,谁都不会郁闷,但是问题是否会因为求同存异而的到圆满的解答?不好说。
4 看上去很幼稚的一个问题:辨别出眼前的情况是否是一个讨论。讨论的另一方是否能够听懂你的发言这很重要。我就常常遇到这样一种想来十分尴尬的状况:针对某人的发言,我发表自己的看法,口若悬河的说了半天,对方说不知道我在说什么,甚至被我说的忘记了自己的观点是什么。再者,对于一些比较专业的词汇譬如“形而上”、“形而下”,对方甚至都没有一个认识,而以为我是在用一些怪异的词汇来掩盖自己也不太清楚讨论的对象,以为这是一种说话技巧等等。这样一种状况是不是讨论?
2009年3月14日星期六
小学生朗诵—《2009,中国加油!》
甲:大雪
像西方的价值观
自由的飘洒,
乙:漫天哀愁,一地冰碴 !
甲:中国退缩了吗?
全:没有!奥运成功了!我们胜利啦!
甲:炎黄坚毅的热血,如炽烈的圣火。
燃烧灰暗的世界,
全:万里江山,
又嵌上五彩的画夹!
甲:地震
像萨科奇的立场,
用猥琐的伎俩
摇晃着巍巍中华。
甲:中国退缩了吗?
全:没有!神七飞天了!我们胜利啦!
甲:瘦瘦的欧罗巴,挡不住天朝的金戈铁马,
全:地震的余波也能把法兰西催垮!
甲:橄榄丢进火坑,
乙:鸽子啄伤老鹰,
全:诗意的枫桥,也能敲响反华的丧钟!
甲:塔里木的石油盛开幸福之花,
乙:达旺的唢呐奏响在喜马拉雅。
甲:中山世土的积怨填平了琉球海沟,
全:日月潭的微笑成为太平洋的奇葩!
甲: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
乙:不改旗、不易帜、不回头
全:将反华者狠狠的踏在脚下
甲:打满补丁的大船,
挂上崭新的桅帆
全:乘风破浪,意气风发!
甲:2009
全:中国加油
甲:2009
全:中国最大
同志们,还犹豫什么?为了不让下一代朗诵“连爷爷之歌”,努力赚钱吧!
甲:大雪
像西方的价值观
自由的飘洒,
乙:漫天哀愁,一地冰碴 !
甲:中国退缩了吗?
全:没有!奥运成功了!我们胜利啦!
甲:炎黄坚毅的热血,如炽烈的圣火。
燃烧灰暗的世界,
全:万里江山,
又嵌上五彩的画夹!
甲:地震
像萨科奇的立场,
用猥琐的伎俩
摇晃着巍巍中华。
甲:中国退缩了吗?
全:没有!神七飞天了!我们胜利啦!
甲:瘦瘦的欧罗巴,挡不住天朝的金戈铁马,
全:地震的余波也能把法兰西催垮!
甲:橄榄丢进火坑,
乙:鸽子啄伤老鹰,
全:诗意的枫桥,也能敲响反华的丧钟!
甲:塔里木的石油盛开幸福之花,
乙:达旺的唢呐奏响在喜马拉雅。
甲:中山世土的积怨填平了琉球海沟,
全:日月潭的微笑成为太平洋的奇葩!
甲: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
乙:不改旗、不易帜、不回头
全:将反华者狠狠的踏在脚下
甲:打满补丁的大船,
挂上崭新的桅帆
全:乘风破浪,意气风发!
甲:2009
全:中国加油
甲:2009
全:中国最大
同志们,还犹豫什么?为了不让下一代朗诵“连爷爷之歌”,努力赚钱吧!
2009年3月9日星期一
中国农村—污染进行时
前不久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新闻,说附近市的某村村民联系到东莞的市政公司,允许后者将垃圾倒放到村里的地上,从中收取一定的费用。
当然,既然能上新闻,就一定会得到解决。事情爆发后,该市的环卫部门迅速出动,进行调查处理。但是,萤幕上那如山的垃圾让人几天吃不下饭。
这样的事情我相信不过是冰山一角,中国的农村正成为工业垃圾的受害者。
第一就是雷同于上述的事件可能还在不断发生,大量的城市垃圾进入农村。
第二个就是城镇化带来的生活方式趋同化,造成农民自身也在制造不同于以往的易于分化的工业垃圾。
而使这二者造成的危害更加大的一个原因就是中国农村至今缺乏垃圾的专门填埋,专门处理的地方,机构和人才。今天,走在农间的路上,闻到的不是泥土的芬芳,可能是垃圾的恶臭。
而许多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财政,根本没有能力进行相关的处理。
中国农村,污染进行时。
当然,既然能上新闻,就一定会得到解决。事情爆发后,该市的环卫部门迅速出动,进行调查处理。但是,萤幕上那如山的垃圾让人几天吃不下饭。
这样的事情我相信不过是冰山一角,中国的农村正成为工业垃圾的受害者。
第一就是雷同于上述的事件可能还在不断发生,大量的城市垃圾进入农村。
第二个就是城镇化带来的生活方式趋同化,造成农民自身也在制造不同于以往的易于分化的工业垃圾。
而使这二者造成的危害更加大的一个原因就是中国农村至今缺乏垃圾的专门填埋,专门处理的地方,机构和人才。今天,走在农间的路上,闻到的不是泥土的芬芳,可能是垃圾的恶臭。
而许多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财政,根本没有能力进行相关的处理。
中国农村,污染进行时。
2009年1月28日星期三
杨佳案省思
杨佳被执行死刑之后,我和房子同学曾就此案展开过未及深层的讨论,在讨论的最后我提出由我总结一下杨案发生后社会各派的一些主张和看法,却因为琐事繁多,一直未能成文,不能不说有爽约之嫌。
但在现在,经历过时间的磨练之后,在我们这个健忘的民族已经几乎完全淡薄掉相关记忆和激情的情况下,再去审视这个举国瞩目的事件,或者我们能得到一些在狂嚣之中缺乏的理性思考。
对杨佳的做法应该如何评价、应该怎么判决杨佳、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涉嫌虐待杨佳的警察、对待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属、对待警方(上海的和全国的)、甚至应该怎么对待执政当局,社会上有许多不同的观点,在本文中,我试图将这些观点分为三类,一一阐述。
对杨佳的暴力行为,令人感到惊诧的是,不难在国民中发现其拥护者,甚至我大胆地预测其不在少数。命案发生后,杨佳迅速获得象“刀客”、“侠士”这样的在我们的具体语境中具备正面评价的绰号,在审判时也有人在法庭外举旗称其“不朽”,推崇暴力的主张也充斥于网络。
暴力的拥护者们其实不只这些杨佳的支持者,也包括那些要求用极端的方式来“处决”他的人。后者更值得我们警惕,他们极度宣扬“以暴制暴”的理论,宣称国家治理需要强权专制,尤其是象我们这样的大国,更需要暴力的威慑来维持稳定。
而如果说以暴制暴是一种极端的看法的话,我把主张“理性”,特别是法律人的“理性”来解决这一事件的看法归为另一种极端(极端在此不含贬义)。
第三种观点是要求“宽恕”杨佳。论者认为审判过程中出现了种种瑕疵,如:鉴定杨佳精神状况的机构不合资质,杨佳母亲在审判过程中被非法拘禁,可能导致或会影响判决的情况无法披露,审判(一审?)未能做到公开,会导致社会监督缺位等。此外也有人质疑杨佳的辩护律师未能尽职辩护、更有人分析认为案情存在重大疑点,“杨佳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连杀那么多人”。
案件的起因也成为论者的攻击对象,杨佳之所以会产生那么大的怨恨,据报道是因为杨佳在上海旅游的时候遭到上海民警的不当执法,对他造成了伤害。论者要求法庭考虑这些因素,从而“宽恕”杨佳,甚至在判决做出后,更有人要求国家主席动用法律上的赦免条款赦免杨佳。
对第三种意见,有几名知名的法学专家发表了文章,反驳了种种关于审判上程序出现瑕疵的说法 。他们也认为,实体意义上杨佳更是罪应致死,法庭的判决没有错误。
但就算法庭的判决没有错,我们应该注意到,判决对社会应该有正面的教育作用,但是判决作出后民间一片“司法已死”的哀呼声,一个依法判决的案例居然产生了相反的教育结果,这种现象,也真太有中国特色了吧?
------------------------------------------------
我试图分析杨案反映出来的中国官民严重对立的现状和原因,但终于由于力不从心,不得不放弃这一想法。
但在现在,经历过时间的磨练之后,在我们这个健忘的民族已经几乎完全淡薄掉相关记忆和激情的情况下,再去审视这个举国瞩目的事件,或者我们能得到一些在狂嚣之中缺乏的理性思考。
对杨佳的做法应该如何评价、应该怎么判决杨佳、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涉嫌虐待杨佳的警察、对待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属、对待警方(上海的和全国的)、甚至应该怎么对待执政当局,社会上有许多不同的观点,在本文中,我试图将这些观点分为三类,一一阐述。
对杨佳的暴力行为,令人感到惊诧的是,不难在国民中发现其拥护者,甚至我大胆地预测其不在少数。命案发生后,杨佳迅速获得象“刀客”、“侠士”这样的在我们的具体语境中具备正面评价的绰号,在审判时也有人在法庭外举旗称其“不朽”,推崇暴力的主张也充斥于网络。
暴力的拥护者们其实不只这些杨佳的支持者,也包括那些要求用极端的方式来“处决”他的人。后者更值得我们警惕,他们极度宣扬“以暴制暴”的理论,宣称国家治理需要强权专制,尤其是象我们这样的大国,更需要暴力的威慑来维持稳定。
而如果说以暴制暴是一种极端的看法的话,我把主张“理性”,特别是法律人的“理性”来解决这一事件的看法归为另一种极端(极端在此不含贬义)。
第三种观点是要求“宽恕”杨佳。论者认为审判过程中出现了种种瑕疵,如:鉴定杨佳精神状况的机构不合资质,杨佳母亲在审判过程中被非法拘禁,可能导致或会影响判决的情况无法披露,审判(一审?)未能做到公开,会导致社会监督缺位等。此外也有人质疑杨佳的辩护律师未能尽职辩护、更有人分析认为案情存在重大疑点,“杨佳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连杀那么多人”。
案件的起因也成为论者的攻击对象,杨佳之所以会产生那么大的怨恨,据报道是因为杨佳在上海旅游的时候遭到上海民警的不当执法,对他造成了伤害。论者要求法庭考虑这些因素,从而“宽恕”杨佳,甚至在判决做出后,更有人要求国家主席动用法律上的赦免条款赦免杨佳。
对第三种意见,有几名知名的法学专家发表了文章,反驳了种种关于审判上程序出现瑕疵的说法 。他们也认为,实体意义上杨佳更是罪应致死,法庭的判决没有错误。
但就算法庭的判决没有错,我们应该注意到,判决对社会应该有正面的教育作用,但是判决作出后民间一片“司法已死”的哀呼声,一个依法判决的案例居然产生了相反的教育结果,这种现象,也真太有中国特色了吧?
------------------------------------------------
我试图分析杨案反映出来的中国官民严重对立的现状和原因,但终于由于力不从心,不得不放弃这一想法。
2009年1月13日星期二
一个亲历的小故事
清早到火车站订火车票,我前面有一个女的,为方便描述,简称甲女。
甲女是替她的不知道是什么机关的领导排队的,因为领导有个会议要参加。领导家有个公子,今天从外地读书回家,跟我的情形一样,要排队定返程的火车票。甲女就是替这个公子排队的。跟这个公子一起回来的还有两个同学,所以他们一共要定三张票。
订票窗口是八点三十分开始,大概在八点的时候,那个领导来了,后面还跟了一个跟班的,简称乙男吧。订票有个规矩,一个人只能定一张票,领导只派了一个手下甲女大清早的来排队,但是他却需要三张票,于是,领导跟甲女和乙男说,待会儿他和乙男也插进来,这样就是三个人了。
如前所述,甲女是个听话的甲女,所以她来的很早,比我早,站在我的前面。当听到这样无耻的一个领导建议(插队)的时候,我试图忍,但是秉直的我没有忍住,再加上四五年的法学背景让我对规则有种莫名的信赖与热爱,于是我说:一个人只能定一张啊,您要是插进来就是插队了啊。不料领导抬起眼皮,大嘴巴张开喷出:这怎么是插队,我们是有人在排队啊。
我猜他是不知道规矩,说道,你只有一个人,所以只能定一张,你要插进来两个人,才是三张,那你不是插队是什么呢?那领导就是不承认他的试图插队的行为,愤而出言不逊道:你念书是不是念傻了啊?书都白念了。这么个话一出可好,手下的甲女和乙男也开始臭屁了,乙男顺着领导的话把我损了个遍,甲女刺骨的讥笑更是让我难受,真的好像是我念的书都白念了似的。要是讥讽就存在在我们这四人之间就算了,周围排队的两个男的居然半笑不笑也说我有毛病,是傻子,仿佛我与世隔绝若干年似的,疯了,当时真是疯了。我最恨的就是伤自尊,这次伤透了。
我当然很生气,我说道:话要是这么说,那就没什么商量了,今天我在这,就是不可能让你跟我插队了,你要是敢,我就喊铁路警察。
这时候警察来了,领导还真是会说话,对警察说自己是刚才就在队伍里面了,出来站一会儿,这要回去,说我不让。也就是说,是倒打我一耙。其实警察一直在我们旁边维持秩序,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完全晓得。警察终于说话了:刚才叫你俩(指领导和乙男)出来时,跟前后都说好,就不会这么麻烦了嘛,你们不说好,人家现在当然不让你进去了啊。我当时差点晕倒,整的我好像真是个莫名其妙的傻×。
我对着警察说,我不跟你说,你说话不算,我要跟你们领导说,你去找,你要是不解决,我就喊。事后想这个警察也够惨的,本来想当个和事老,没想到遇到我这个较真的了。
警察见到这种情状,也不当和事老了,把领导和乙男,以及一些在周围徘徊准备插队的都撵走了。领导知道自己插队的计划彻底没戏了(当然前提是我的存在),对我大吼道,我今天要是搞不到票,废了你...说实话,我着实一惊,说道,这还有警察呢啊!
吵到这里,也就告一段落了。留在排里的只有我和甲女。我对甲女说,你领导太不会说话了,插队就是插队,承认了我就让他插队,可惜他偏偏不承认,还那样说我,你说我能不能让他?我也不是那种顽固的不行不行的那种人...甲女说,你别跟他一样的,和气生财嘛。我心想,这都哪跟哪啊,不过我仿佛从她脸上看到点希望,因为我把她的笑理解为善意的微笑。
过了一会,有人来替我,我走了。我可以肯定的是,那里肯较真的只有我一个,我走了,他们就会得逞。
事后替我的人说,我走后,那甲女又说了一句“整个一个傻子,书都白念了,念书念愚了,这社会现在不就是这形势吗?”他们也如愿的插进去了。
................................................................
这事儿过去就过去了,但是从这事儿,我今天反思了好久,我倒不是反思我是否真的是个他们所说的书念多了的傻子。我想的是,一个小城市的小市民,他\她的心智如何能够打开呢?面对这样的一群人民,不合时代,不合形势的到底是谁?是我们,是他们,还是我们所谓的精英?
甲女是替她的不知道是什么机关的领导排队的,因为领导有个会议要参加。领导家有个公子,今天从外地读书回家,跟我的情形一样,要排队定返程的火车票。甲女就是替这个公子排队的。跟这个公子一起回来的还有两个同学,所以他们一共要定三张票。
订票窗口是八点三十分开始,大概在八点的时候,那个领导来了,后面还跟了一个跟班的,简称乙男吧。订票有个规矩,一个人只能定一张票,领导只派了一个手下甲女大清早的来排队,但是他却需要三张票,于是,领导跟甲女和乙男说,待会儿他和乙男也插进来,这样就是三个人了。
如前所述,甲女是个听话的甲女,所以她来的很早,比我早,站在我的前面。当听到这样无耻的一个领导建议(插队)的时候,我试图忍,但是秉直的我没有忍住,再加上四五年的法学背景让我对规则有种莫名的信赖与热爱,于是我说:一个人只能定一张啊,您要是插进来就是插队了啊。不料领导抬起眼皮,大嘴巴张开喷出:这怎么是插队,我们是有人在排队啊。
我猜他是不知道规矩,说道,你只有一个人,所以只能定一张,你要插进来两个人,才是三张,那你不是插队是什么呢?那领导就是不承认他的试图插队的行为,愤而出言不逊道:你念书是不是念傻了啊?书都白念了。这么个话一出可好,手下的甲女和乙男也开始臭屁了,乙男顺着领导的话把我损了个遍,甲女刺骨的讥笑更是让我难受,真的好像是我念的书都白念了似的。要是讥讽就存在在我们这四人之间就算了,周围排队的两个男的居然半笑不笑也说我有毛病,是傻子,仿佛我与世隔绝若干年似的,疯了,当时真是疯了。我最恨的就是伤自尊,这次伤透了。
我当然很生气,我说道:话要是这么说,那就没什么商量了,今天我在这,就是不可能让你跟我插队了,你要是敢,我就喊铁路警察。
这时候警察来了,领导还真是会说话,对警察说自己是刚才就在队伍里面了,出来站一会儿,这要回去,说我不让。也就是说,是倒打我一耙。其实警察一直在我们旁边维持秩序,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完全晓得。警察终于说话了:刚才叫你俩(指领导和乙男)出来时,跟前后都说好,就不会这么麻烦了嘛,你们不说好,人家现在当然不让你进去了啊。我当时差点晕倒,整的我好像真是个莫名其妙的傻×。
我对着警察说,我不跟你说,你说话不算,我要跟你们领导说,你去找,你要是不解决,我就喊。事后想这个警察也够惨的,本来想当个和事老,没想到遇到我这个较真的了。
警察见到这种情状,也不当和事老了,把领导和乙男,以及一些在周围徘徊准备插队的都撵走了。领导知道自己插队的计划彻底没戏了(当然前提是我的存在),对我大吼道,我今天要是搞不到票,废了你...说实话,我着实一惊,说道,这还有警察呢啊!
吵到这里,也就告一段落了。留在排里的只有我和甲女。我对甲女说,你领导太不会说话了,插队就是插队,承认了我就让他插队,可惜他偏偏不承认,还那样说我,你说我能不能让他?我也不是那种顽固的不行不行的那种人...甲女说,你别跟他一样的,和气生财嘛。我心想,这都哪跟哪啊,不过我仿佛从她脸上看到点希望,因为我把她的笑理解为善意的微笑。
过了一会,有人来替我,我走了。我可以肯定的是,那里肯较真的只有我一个,我走了,他们就会得逞。
事后替我的人说,我走后,那甲女又说了一句“整个一个傻子,书都白念了,念书念愚了,这社会现在不就是这形势吗?”他们也如愿的插进去了。
................................................................
这事儿过去就过去了,但是从这事儿,我今天反思了好久,我倒不是反思我是否真的是个他们所说的书念多了的傻子。我想的是,一个小城市的小市民,他\她的心智如何能够打开呢?面对这样的一群人民,不合时代,不合形势的到底是谁?是我们,是他们,还是我们所谓的精英?
关注“反低俗”
最近北京又在打击网络“低俗”文化。我看到这则新闻的第一反应就是:天涯歇菜了。果不其然,CCAV那个著名的蒙古音义正辞严的报出了一连串网站的名字,不仅仅是天涯,新浪、搜狐、百度、猫扑、网易、腾迅等各大网站皆榜上有名。这次整治的力度远远超过了我的想象,估计在中宣部的眼里,除了CCAV和新华网,其他就没什么好人。我就纳闷了,谁这么无聊,房价、医疗、就业哪一件不是迫在眉睫的事情,却偏偏借着一个不清不楚的“低俗”之名,在这里和网络较真,跑来管民众的消遣娱乐。下一步,是不是要管起民众的房事,告诉大家什么姿势才健康了?
低俗,这个比汉奸还说不清道不明的概念,就这样莫名其妙成为一场运动整治的对象。什么是低俗?谁来界定这个低俗?中国音乐家协会就认为一些网络歌曲很低俗,分明就是唱出来的性爱。虽然我早就不是高中的年纪,对在网上下AV没有什么特殊的兴趣,按理说这个什么打击行动对我应该没有什么影响。但是,我作为一个P民,总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ZF的心,低俗这个词如此的含混不清,难免让我心中惴惴不安,不知道自己仅剩的那点点私生活哪天又会被战无不胜的ZF 冠之以低俗之名顺理成章的侵入。我作为一个心智正常的人,不想每天在中华网这个大粪缸中畅游,不想被新华网的重要讲话恶心,不想躲在强国论坛里YY,更不想耳边整天萦绕着CCAV的蒙古音。这本来是一个正常人再正常不过的要求,但是,现实却是,一个揭露北京站售票员倒卖车票的视频也要被和谐,在博客上发发牢骚都被删掉,一批批的网络评论员却像夏天的苍蝇一样走到哪都在耳边嗡嗡乱叫,不得已,偶尔低俗一下看看超女,广电总局还不乐意。他们仍嫌不够,还要打击低俗文化,牛博网立马应声倒掉。现在,我悲哀的发现,只有在天涯网还能有瓦遮头。
我不想说什么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大道理,其实我也知道,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民智早已开启,决没有一个看似牛X的运动就可以让人们变成弱智的道理。
低俗,这个比汉奸还说不清道不明的概念,就这样莫名其妙成为一场运动整治的对象。什么是低俗?谁来界定这个低俗?中国音乐家协会就认为一些网络歌曲很低俗,分明就是唱出来的性爱。虽然我早就不是高中的年纪,对在网上下AV没有什么特殊的兴趣,按理说这个什么打击行动对我应该没有什么影响。但是,我作为一个P民,总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ZF的心,低俗这个词如此的含混不清,难免让我心中惴惴不安,不知道自己仅剩的那点点私生活哪天又会被战无不胜的ZF 冠之以低俗之名顺理成章的侵入。我作为一个心智正常的人,不想每天在中华网这个大粪缸中畅游,不想被新华网的重要讲话恶心,不想躲在强国论坛里YY,更不想耳边整天萦绕着CCAV的蒙古音。这本来是一个正常人再正常不过的要求,但是,现实却是,一个揭露北京站售票员倒卖车票的视频也要被和谐,在博客上发发牢骚都被删掉,一批批的网络评论员却像夏天的苍蝇一样走到哪都在耳边嗡嗡乱叫,不得已,偶尔低俗一下看看超女,广电总局还不乐意。他们仍嫌不够,还要打击低俗文化,牛博网立马应声倒掉。现在,我悲哀的发现,只有在天涯网还能有瓦遮头。
我不想说什么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大道理,其实我也知道,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民智早已开启,决没有一个看似牛X的运动就可以让人们变成弱智的道理。
2009年1月1日星期四
也说个无形揽财吧
今天去火车站退票。我事先是知道车站要收票价20%的手续费的,我的票是128元人民币的,应该收我25.6元的,可是当我把票递进去后,那个工作人员在扫描器上“滴”的一声扫完之后,在票上改了个章子,扔给我102块,了事。我呆呆的望了她一会儿,没做声,走了。
越想越憋屈啊,凭什么抹了我4毛钱不给我啊?收了手续费,也不给个发票作为凭证?原来对于这20%的手续费我也没觉得怎么样,可是现在也觉得不太对劲了——凭什么?
从原来九六年之前的每10元票价收取2元/人(不足十元按十元),改为票价的20%,这一举措曾被认为是向公平迈出的一大步,比如说,原来138元的票,按照原先的算法和按照现在的算法,道理上结果应该是不一样的(不过要是被过分的四舍五入之后,说不定就一码子事儿了)。但是,按照今天我的亲眼所见,工作人员只是在扫描器上扫了一下,盖个章,这张票的信息就联网的改好了,可以说是不费吹灰之力的,这样一来,不论票是从哪到哪的,只要是联网售票系统能够辐射到的,程序都是一样的,“滴”的一声,就全部搞定了。那么,按照不同的票价来收取这个手续费,合理性就值得怀疑,这明显是不平等的对待嘛,为什么我的票贵我就要多交呢?
值得怀疑的不止这一处。铁路既已联网售票,退票之后的票品信息重新登录就不是什么难得不行的事情了,尤其在现今铁路还是很吃香的年代里,更改的成本还需要那么多吗?我看不用吧。还有一个问题是,当初规定的20%是否经过了听证等程序恕我无从考证,虽然听证这种舶来品直到现在还是华而不实,但还是单纯的希望是经过了的吧。
手续费应不应该开发票呢?呵呵,依稀记得,曾有个法大的硕士生为了跟火车站的收费公厕要发票还打了个官司...
说了这么多,可能屁用不顶,铁老大还是铁老大,铁老大就是铁老大。权当我在发泄吧。完了。
越想越憋屈啊,凭什么抹了我4毛钱不给我啊?收了手续费,也不给个发票作为凭证?原来对于这20%的手续费我也没觉得怎么样,可是现在也觉得不太对劲了——凭什么?
从原来九六年之前的每10元票价收取2元/人(不足十元按十元),改为票价的20%,这一举措曾被认为是向公平迈出的一大步,比如说,原来138元的票,按照原先的算法和按照现在的算法,道理上结果应该是不一样的(不过要是被过分的四舍五入之后,说不定就一码子事儿了)。但是,按照今天我的亲眼所见,工作人员只是在扫描器上扫了一下,盖个章,这张票的信息就联网的改好了,可以说是不费吹灰之力的,这样一来,不论票是从哪到哪的,只要是联网售票系统能够辐射到的,程序都是一样的,“滴”的一声,就全部搞定了。那么,按照不同的票价来收取这个手续费,合理性就值得怀疑,这明显是不平等的对待嘛,为什么我的票贵我就要多交呢?
值得怀疑的不止这一处。铁路既已联网售票,退票之后的票品信息重新登录就不是什么难得不行的事情了,尤其在现今铁路还是很吃香的年代里,更改的成本还需要那么多吗?我看不用吧。还有一个问题是,当初规定的20%是否经过了听证等程序恕我无从考证,虽然听证这种舶来品直到现在还是华而不实,但还是单纯的希望是经过了的吧。
手续费应不应该开发票呢?呵呵,依稀记得,曾有个法大的硕士生为了跟火车站的收费公厕要发票还打了个官司...
说了这么多,可能屁用不顶,铁老大还是铁老大,铁老大就是铁老大。权当我在发泄吧。完了。
订阅:
博文 (Atom)